許可項目:危險廢物經營;危險化學品生產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 一般項目:研發(fā)、生產、銷售:水處理劑及相關技術咨詢、技術轉讓、技術服務、技術推廣;銷售:化工產品(不含化學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物質);道路普通貨運(須經審批的經營項目,取得審批后方可從事經營);安裝:水處理設備及技術咨詢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、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*** 。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